2011年8月3日星期三

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 10月開始接受申請

「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」將由2011年10月起接受申請,津貼由2011年4月起計算。申請人可於2011年10月遞交申請,申領過去6個月(即2011年4月至9月)的津貼,或在稍後時間申請較長時段的津貼,並以12個月為限。

按規定,符合入息及資產審查的申請人,若每月總工時不少於72小時,將可獲全額津貼每月$600,如每月總工時不少於36小時,則可獲半額津貼每月$300(申請辦法待公佈)

申請資格, 資料來源:勞工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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