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2月3日星期五

善翠樓一單位懷疑被 高空擲下煙頭導致嚴重火災 強烈譴責高空擲物者




日前,善翠樓一單位疑因被樓上擲下未熄滅的煙頭,導致露台的衣服著火,及後蔓延全屋,大好家園被火燒毀。任啟邦議員在此強烈譴責有關缺德者,高空擲物是嚴重罪行,根據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》(第228章)第4B條,高空擲物者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。若事件涉及更嚴重的罪行如投擲腐蝕性液體或誤殺等,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,市民切勿以身試法




聯絡:26669944/26644644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