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9年1月1日起,年滿70歲的香港居民可獲政府每年發放5張面值50元的電子醫療券(即每年250元),用以支付使用私營基層醫療服務的部分費用,計劃直至2011年止。醫療券無須預先登記,只要到已參與此計劃的醫療服務提供者便可使用,如有任何疑問,可致電2838 2311與衛生署聯絡。
.只要閣下在該年度滿七十歲,便可於該年的1月1日起使用醫療券,如閣下於2009年6月30日生日,也可於2009年1月1日開始使用醫療券;
.在首次開啟戶口及申領使用醫療券時,須出示身份證,並簽署同意書,請注意,長者卡不能代替身份證;
.醫療券不可用於住院、手術及買藥上;
.每年未用完的醫療券可累積,但須於2011年12月31日前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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