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5月17日星期四

履行公民責任請登記做選民

您好!為響應政府「選民登記運動」之呼籲,並使 閣下能行駛您的公民權利,本辦事處現隨函附上「選民登記表格」一份,以供家中合資格而未登記成為選民的成員填寫。填妥的表格請交回本辦事處,我們將代為轉交選舉事務處。如需更多表格,歡迎與本辦事處聯絡。

如果 閣下或您的家人年滿18歲,並是已在香港居住滿7年的香港永久性居民,就可以登記成為地方選區的選民。另外,如果 閣下曾遷居,您同樣需要重新登記,才可於您居住的選區投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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